在这柳树巷之中,是一套更小一点的院子,两间主屋,一间小小的耳房,孙家人口少,倒也勉强住得下。
姚莫玉自己也清楚,凭她娘曾经的经历在这个年代有多么的让人诟病,所以在他们成婚之时,姚莫玉在嫁妆上也是为她娘充足了场面。
光是成匹的绸缎都填了五大箱子,绸缎制成的成衣和鞋子又填了两大箱,另有六箱薄厚不一的棉花绸被,和一整套做工精巧的红木家具。
这等规模的嫁妆办下来,统共花费了200多两银子,财大气粗的模样,直接震慑住了那些嚼舌根的八婆小人。
苏秋月不是个善于理财的性子,所以姚莫玉给她的压箱银子倒也不多,就只给了她300两现银让她心里有点底,剩下的银两姚莫玉打算都为她置成田地,以作防身。
至于手里的生意,她也确实得快点处理掉了。
店铺里面;
周子期皱紧眉头,目光有些不善的盯着姚莫玉道;
“你说要把手里的分红一次性的卖给我?你怕不是有什么想不开的吧,咱们这个店铺如今已打开局面,生意红火的不得了,这个时候你要卖分红?”
周子期的脸臭的不行,语气也格外硬梆梆的;
“你要是现在手里缺钱就跟我讲,我难不成还能坐视不理吗?怎么着就到了要将分红卖掉的程度了?”
姚莫玉听得懂这是他别扭的关心,近几个月以来,这小子也不知道是吃错了什么药,有事没事的总是来她眼前晃荡不说,还总是在操心她的事情。
虽说有点烦人,可姚莫玉也终归不是个不知好歹的性子,当即也耐心解释道;
“我不打算再经营着这里了,我打算去别的地方瞧瞧去,见识一下这个辽阔的世界,我娘又不懂得这些,所以把这些都换成银票才是最实用的呀。”
周子期的眉头依旧皱的死紧;
“你要走?走去哪里?现如今虽说是太平盛世,可你一个这么小的姑娘家乱走,你胆子也真的是太肥了吧!”
姚莫玉耸耸肩膀,做出一脸的向往模样;
“我在这里出生,又在这里长大,我可不想再在这里结婚生子,一辈子都被牢牢的困在这里,如今趁着年龄还小,我要出去看看这辽阔的世界,跋山涉水,翻山越岭……”
姚莫玉的眼睛闪了闪,璀璨明亮。
“人的一辈子那么长,我不想我的一辈子只能在这里过。”
周子期嘴角动了动,看着面前这个面容尚且有些稚嫩的小姑娘,张口想说些什么,但终究还是闭上了嘴巴。
他掩饰般的背过了身,嗓音有些低沉暗哑;
“外面的世界五彩斑斓,但却也危险的很,也许,它并不像你所想象的那样美好。”
姚莫玉不为所动;
“不管外面的世界有多危险,我总要跑去外面看一看的,如此这般躲在一个小城里,然后全靠脑海来想象外面的世界,这跟坐井观天又有什么区别?
这样庸庸碌碌的活一辈子,等几十年过去了,自己腿脚都不麻利了,到时候再想往外跑又能有什么用呢?”
“你也别劝我了,你也劝不动我,我已经决定了,你就帮我估算一下,我的分红能卖得什么价格就好了。”
周子期沉默不吭声,两人这次的谈话也就此僵住。
第44章 凄惨的渣男
虽说周子期在过程中有些不配合,可终归这件事情还是办成了。
毕竟十文店现如今在青云城中,当真算得上是一个极为亮眼的标志了,几乎每天都是客似云来。
但凡姚莫玉不讲规矩一些,拿手里的这点股份卖给想在十文店这里掺合一脚的商人们,那妥妥的都是抢手货。
只是如此一来,周子期在这十文店中也就再也不是一言堂的程度了。
姚莫玉讲义气,周子期也知晓好歹,虽说有些难过,可终归还是谈妥了这件事情,以3000两的价格买下了姚莫玉手里的分红权,彻彻底底将十文店归拢到了自己旗下。
姚莫玉也没耽搁,拿到钱之后盘点了一下自己手里的钱财,竟是也有了将近五千两之巨。
她先是在离青云城不远的乡下买了一个偏僻的大庄子,是真的大庄子,内有500亩荒地,又采买了几家世代为奴的佃农,让其开垦,浇水施肥,肥沃土地。
估摸着养个一两年,也就能成为可种庄稼的薄田了。
虽说庄稼产量比不上良田产量高,但多养个几年,应该也就差不离了。
她倒是想一步到位的直接买良田,虽说买良田价格比买荒地贵了一倍多。
可她既能节省养地的时间,又能节省人工肥料,最重要的是它省事儿啊!
可良田真不是她想买就能买的,现如今这个世道太太平平的,土地那可都是老百姓的命根子,不是真到了山穷水尽之时,谁愿意把活命的良田拿出来买卖啊。
无奈,她也只能够退而求其次的,先买差的,慢慢养着也就好了。
买田地,买佃农,买化肥,林林总总的混在一起,总共花了差不多3000两银子。
另外她又花了500两银子,将她曾经开过的第一间十文店铺给买了下来,房契改成了苏秋月的名字,和500亩庄子的地契,佃农们的身契还有小院的房契混在一起,锁在了小匣子里。
剩下的1000两银子,她也以苏秋月的名义存进了这青云城中最大的钱庄里,打算到时和房契地契田契一起交给苏秋月。
姚莫玉估摸了一下苏秋月的后半生,有房有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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