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嫩的小腿不复光洁,密密麻麻的都是草叶的划痕。
下意识的,所有涌向她四肢皮肤恢复伤痕的神力都流转向小腹,没有外溢出半分。
普绪克蹲下身。
绵羊们就在河对岸,金色的羊毛蓬松泛着亮眼的光泽,看起来温驯可爱。
她正想要渡河上前。
身边冒出来一个灰色的小脑袋,这只野兔看起来像是迷失了方向,脑袋一歪一歪的思考着什么。
普绪克正想着要不要捉住它,先果腹一顿。
那只兔子却先她一步动作,猛地跳过了河,蹿进了羊群之中。
上一刻还是乖驯吃草的绵羊,见到活物之后便化为了可怕的猛兽。
她从没见过能精准用羊角捅穿野兔肚子,挑出肠子吃掉的……
绵羊。
如果那有着赤红眼睛的生物,还是绵羊的话。
普绪克:“……”
作者有话要说:
咩咩咩——
第63章 炙热
野兔滚热的血液从破开的身体里流出顺着锐利的羊角流下,流进金色的羊毛,红眼睛的绵羊踢着蹄子,喉咙里哧哧哼着,鼻孔里散发出腥燥的粗重喘息。
下意识地,普绪克摸了摸自己的小腹。
孩子……
自己绝不能落得那般下场。
她站起身来,往后退了一步。
羊群似乎察觉到了少女的存在,它们齐刷刷地抬起头来。
羊,格诺斯最常见的一种大型家畜,是温驯的食草动物,它们有着长方形横瞳,棕黑忧郁,显得眼神无辜而纯净,即使是在祭祀的时候,柔软的脖颈被割开,除去无力的叫声,也不会有更多的反抗。
可此刻,在正当好的阳光下,河对面的羊群,眼睛显出鲜血一般的红色,血色横瞳定定地注视着河对岸的人,看起来诡异非常。
丘比特……
还在等她。
普绪克浅浅呼出一口浊气。
无论如何,都要试上一试。
当满是伤痕的脚踏入平静的河面,踏出一个浅浅的涟漪,与此同时,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等等。”
普绪克收回了脚:“嗯?”
“即使见识到了它们的可怕,你也执意要上前么?”
这声音的主人,是一个面容苍老,和蔼可亲的神明。
普绪克还想要走过去:“很抱歉,我有非做不可的理由。”
时间分秒必争。
流水被神的力量凝聚成托起少女的手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