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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玄马之争,人定胜天72(2 / 2)

玄黄之龙所化之灵,自然是一条龙。

一条黄色的龙。

或有人曰:马祖天驷乃是马龙之祖。

大荒史书记载:玄马之争,争的便是真龙,看看谁才是天命真龙。

芒山战场,乃天命战场。

只有修为超绝者,方可降临。

今日风云聚拢,

战场之上,突来暴风雨…

词曰:

“风来雨去,又见灯下飞蛾,换得蜉蝣匿,空翻舞,蛛儿阴结髻。

问卿卿,此生何为?

陌上青梅冷,桃夭偷凝泪。

寄语天上月娘,今宵谁与会?

云蕾华光,飞星破浪,莫非三眼白马郎?

莲开黑白,心在乾坤外,

足不点红尘,

身不染黄埃,

更不留儿女,人间卖《马祖天驷2016年8月6日19:47:14雨》”

雨中天人降临,超尘绝逸,飘然若仙。

他是大荒神人,马祖天驷,

他是天生的巨星贵族。

他是传说中的闪耀神话,

看——

那是漫天的雨啊!

也是他出口成章所显化了文道异象。

抬手翻覆云斗,行云布雨的仙人神通法术,

在他的面前不过是出场自带的背景而已!

这就是传说中的洪荒神话,马祖天驷。

他是一个时代的传奇。

与此同时。

云中一条玄黄之龙昂然咆哮,

声威震动寰宇,漫天风雨尽数退去,金乌普照大地,万物争发。

这阳光明媚,遍洒诸天,金光粼粼,像极了风雨后见彩虹。

但是这种充满希望的画风,并不够绝。

因为他们的赌局,是绝。

洪荒人族,弱小不堪,宛如浮萍,本身就很绝望。

在这绝望中,

唯有救世神人出现,方可引领人族走向辉煌。

炎国三皇五帝应劫而生,

出生于炎国少昊王朝的玄黄之龙,同样也是应劫而生!

词曰:

“天光灿烂,八月初三,青石桥下稻浪翻,金刺梨,橼木香,父言刈草此时茫。

野栀子,裂橙黄,虎藤三载,遍野漫山,苦菜出头难。

难!难!难!

浮萍浅,草根单,恐旱怕涝惧秋霜,徒叹春葳苞又残《枯木流香-玄黄之龙》”

啪啪!

马祖天驷畅笑鼓掌道:

“哈哈,玄黄之龙,尔等草根的确很难,太难了。看在你这么绝,又自爆短板求怜悯的份上这一局姑且算你胜出吧!在速度之上,是本尊获胜,在尬诗方面,你却是比本尊断子绝孙的绝对更绝,那么你我的胜负,就放在第二场的武力比斗之上。关于决斗,这是神术根基与经验的比拼,本尊定会教你明白,什么才是来自根正苗红的资本阶级的全面碾压。作为先天资本家若是输给你这样的后天丘八,那本尊也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对于自己的超凡阶级,

马祖天驷也有自己的阶级骄傲。

他是先天生灵,

他生来要什么有什么,如何能输给要什么没什么的后天人族草根。

若这都能输,那他不配活。

“呵,横竖不过是一群尸位素餐、插标卖首的尸体罢了,你们早该入土为安了……”

“口才不错,要杀我,拿出实力。”

“如你所愿,玄黄之钲,永镇大荒,杀!”

玄黄之龙也不再多舌,直接开打。

神兵出,天地惊雷,一瞬绝杀。

“哈哈,来得好,天神诀,握玄黄!”

马祖天驷一抬手,无尽宇宙玄能汇聚而下,他作为大荒天神,理应镇压一切敌。

这一战,他就代表【人定胜天】的天,人定不了他这天。

而玄黄之龙,代表的便是人族的自强不息的意志,人族不会跪下去求天神庇护,炎国人族所要的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双手去争取。

所以人族,需要征伐!

需要人定胜天。

玄马之战,

你来我往,

长久以来,

他们已经做过无数次的试探,也算知根知底了,

所以此时此刻无需试探,

只需拿出全力击杀对方便可终结【玄马之争】的宿命。

“不征之钲,法天象地!”

人皇玄黄之龙掌握自然玄功,身体瞬间放大,宛如顶天巨人。

“哈哈,不错,天神诀,掌乾坤!”

马祖天驷没有忌惮,只有兴奋,无边的兴奋,这样的战斗,他渴望了无数年。

“轰隆隆!”

大荒双强起战,地动天摇,群星暗淡,

风雷呼啸,激鸣不止。

他们每一招每一式,都暗合天地大道,出手的气劲稍微散逸一点,便可移山填海崩碎山川河岳。

这样的强者,除了洪荒天地,只有玄黄宇宙的混沌虚空可以承载,毕竟要承载这样的强度攻伐,世界位面的等级太低,根本无法做到。

所以洪荒世界,才是诸天大世界。

所以天命战界,才是最适合战斗的圣魔鏖战之地。

“轰隆隆!”

天命纪元6377年,即太阳历公元3020年,终于有冒险者兰陵幸花再次踏上芒山战场。

他也看见了当年玄马之争所留下的永恒震撼……抄成一册《圣魔纪》与君共享。

“宁封子师兄,这就是,这就是上古洪荒的大能吗?”

“仙子,你且等等,后面还有。你且看这阴阳镜内的天河瀑布!”

“哦!”

阴阳镜内,青天烈日,闲云悠远!

一条浩荡的瀑流横亘天地,无垠无涯,彷如天河倾泻,汹涌澎湃,绝响人间。

两只来自林间的斑纹异鹿被这眼前的世外瀑流倾倒,

彼此呦呦鸣叫,告诉对方这是条澄澈纯然的天赐甘霖,这下得有口福。

于是口渴的牡牝双鹿撒开蹄子奔跑,加速,

充满肌肉感的体态优美的起伏着。

牡鹿也觉得自己此刻的体态美极了,所以它不忘朝边上的牝鹿抛去一个多情的媚眼。

一眼电过来,牝鹿顿觉娇躯好热,

热得它想要渴饮天河水,

热得它想要好好的冲洗一下娇躯,再去青山滚草地。

心有灵犀的双鹿脚尖一起蹬点绝崖,直接化作白虹飞向垂天之瀑。

看——双鹿纵身一跃,划破长空,无惧底下深水寒潭。

它们的水性极好,不怕摔死也不怕自个淹死。

谁让它们的学名叫做“水鹿”呢!

水鹿是一种比鸭子还喜欢水的珍惜兽类,其肉质鲜美口感滑嫩,具有美容养血,补肾壮阳之功效,是世间修炼者与凡人都喜欢的滋补肉品,没有之一!

在《山海经》中,它的名字叫……

而且传说,人们穿戴它们的皮毛骨骼制成的衣服饰品,可多子多孙,于是,资本家一句话就让这水鹿成了珍惜动物。

没有利益,就没有伤害。

有了利益,亡族灭种,连名字都成了禁忌写不出。

这两头逃过人类冒险者猎杀的水鹿,在山间自由奔跑,立志要繁衍一族,和人类中的人族一样,它们也要率领后代子孙,逆天而上。

可让它们始料不及的是,这瀑布藏有古怪。

双鹿惶恐的想要逃离却已无处借力,回天无力。

逆天者,九死一生!

但见双鹿一头扎入瀑流,还未及发出哀鸣,那白花花的浪花就被染成了血雾,这鲜艳腥红刺人眼的全是血。

这两只可怜的水鹿就这么死了。

它们全身筋皮肉血被瀑布冲刷得半点儿不剩,

瀑流中两具白森森的骨架在惯性的作用下,还以奔跑姿态迎着瀑布逆流而上。

它们的梦想在远方。

哪怕身死也不放弃诗和远方的远方。

轰隆隆的瀑流声宛若万人合唱团悲情地歌唱着‘我是一只逆流不屈的水鹿,我要这天再也遮不住我的眼,我要这地再也限制不了我的界限,我命由我不由天,总之我要逆天。’

哗啦啦!

不屈的鹿骨终究承受不了瀑流的极力冲刷,最后在一根木头的打击下,双双散落被洪流冲散不知所踪,有人说,有仙子来过,但无人见过仙子。

人们只知道,逆天是不可能逆天了,这辈子都不可能。

如此可怕的玄奇瀑布,简直是活生生的绞肉机。

谁也想不到,远眺如此唯美的瀑流却如恶魔般狰狞恐怖。

此时此刻在如此可怕的瀑布中央,却有一人闭目而坐,他不是蒂苍还能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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