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他绝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9.
好耶,老爸答应送我一辆蝙蝠车了!
我立刻收起眼泪,用力亲了老爸两口,“谢谢老爸!”
接受我的亲亲,布鲁斯无奈叹气,“但是先说好了,送给你的蝙蝠车只有外表造型是一样的,内部不会搭载任何武器系统。”
“我懂、我懂!”
我可太明白了,“我要武器做什么,我只是想要一辆炫酷的蝙蝠车而已。”
嘿嘿,如果赶得及,我万圣节还能开着蝙蝠车出门玩。
哇,到时候我就是哥谭最靓的崽!
:P
10.
得到了老爸的同意,我欢快地在社交论坛分享自己的心情:
@AileenWayne:“老爸答应要送我一辆蝙蝠车啦!期待/爱心/爱心/爱心”
内容刚分享出去,我的朋友们纷纷向我发来贺电,顺便预约“蝙蝠车”后面的座位。
——就是超级反派才有资格体验的专座。
当然没有问题,别说超级反派的专座,就是罗宾的专座也可以!
(*ˉ︶ˉ*)
11.
热闹的气氛还没有维持三分钟,一个颇为眼熟的网友出现在评论区,措辞严厉地批评了老爸的行为,认为他在把蝙蝠侠娱乐化,是非常过分的行为。
长篇大论看起来就像是一篇论文,里面旁征博引,写得格外工整,看得人不明觉历。
但是仔细阅读后,发现他的核心逻辑是——送蝙蝠车的举动会破坏蝙蝠侠的形象,降低蝙蝠侠的威慑力,导致哥谭的犯罪率再次上升。
对此,我给出的评价是“狗屁不通”。
即便是偷换概念、逻辑不通的内容,也耐不住他的用词极具煽动力,刚发出来,下面就蹦出一堆人附和他。
我点开这群附和他的账号,发现他们的主页全都是一片空白,没有任何使用痕迹。
好好好,自带水军的蝙蝠侠毒唯是吧!
这我能惯着他吗?
“——提姆哥!!!”
轮到你上场啦!
12.
提姆正在调教他的光脑AI,收到我发给他的链接,没有多说一句话,“我帮你查。”
我就知道,提姆哥就是靠谱!
大拇指.jpg
13.
趁着提姆正在查询对方的ip地址、检索对方在网上的全部发言,我开始回复家庭群里的消息——
杰森:“我以前想要开蝙蝠车,都要求老头很久,他现在倒是爽快,直接送你一辆”
迪克:“布鲁斯答应要送艾琳一辆蝙蝠车?”
迪克:“我猜一定不是原版蝙蝠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