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顺畅地一口气说完,顿了顿,换了副轻松的语气说:“以上,是告诉教授和参观者的。真实情况是我时间太赶,做不出完全对称的一对。”
林雾秋愣了一下,笑意更深:“我差点被你打动。”
我耸了耸肩,故作认真地说:“早说过,别信我说的话。”
林雾秋还准备说什么,一道冷漠的声音打断我们的对话:“雾秋。”
我掀了掀眼,看见宋禹川冷冷看着我,话是对林雾秋说的,目光却没有从我脸上移开过,“时间不早了。”
该说不说,这个人的气量还是很小,不过跟他老婆多说了两句话,就开始对我恶言厉色。
我无所谓地扬起眉毛歪了下头,收回目光问林雾秋:“你们这次来,是玩还是……”
“参加朋友的婚礼,顺便散散心。”林雾秋回答。
“哦……”我点点头,“那不打扰你们了。”
正要道别离开,我又叫住林雾秋:“欸,嫂子。”
他可能还不太习惯这个称呼,脸色不易察觉地变了变,不过看起来仍是微笑着的:“怎么了?”
“我号码没换。”我冲他眨了眨眼,“随时联系。”
林雾秋微微一怔,随后绽开笑容:“好。”
我想起扔在家里好几年没用的手机,决定回去把它找出来。还好出国前充够了话费,不然万一被欠费销号就难看了。
林雾秋和宋禹川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楼梯转角,两人没有牵手也没有搭肩,甚至保持着比普通朋友还要礼貌的距离。
我抱臂倚在落地窗边,垂眸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行人,不多久两道熟悉的身影一前一后出现在视线中,从离开展厅到坐上同一辆车,全程没有任何语言或眼神的交流。
看来……感情也没那么恩爱。
我小小地打了个哈欠,每次搬家我总要有一段时间睡不好,昨晚又不小心通宵,今天早上起来黑眼圈太明显,不得不戴了一副半框眼镜遮住。
尽管如此,上午过来还是被展厅老板说:“你看起来像是要猝死了。”
展厅和楼下的咖啡厅都是他的,自从我第一次见面拥抱了一下他的爱人,他就一直有意无意地排挤我,到现在发展成诅咒。
我又不是真的想挖墙脚,只不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怨不得我。
我慢慢悠悠地下楼点了一杯咖啡,嘱咐咖啡师多加两泵糖浆。那个惹人厌的老板又冒出来,幽幽地说:“过量摄取糖分,容易早衰。”
我瞟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说:“比起早衰,我更关心我的贫血和低血糖。”
“啧,”他上下打量着我说,“难怪白得像吸血鬼。”
“……”
我懒得再多话,转头问他:“你今天不用去接老婆下班吗。”
展厅老板肉眼可见地垮了脸,撇撇嘴说:“今天周二。”
哦对,想起来了,他们家接送老婆上下班是轮班制。
我忽然起了坏心思,故意戳他痛处,支着下巴不紧不慢地说:“我一直很好奇,你那么爱他,为什么会接受第三个人?”
对面高大英俊的男人果然瞬间变得可怜巴巴,叹了口气说:“就是因为太爱他了。”
“是么……”我摇摇头表示不解。
喜欢的东西当然要独占,没道理分出去一半。
但爱……算了,爱这种东西与我无关。
作者有话说:
两攻一受 三人行he 没有0.5
(文案不能明示恩劈 只能放这里 抱歉)
第2章
晚上回到家里,我洗了澡躺在床上,忽然想起白天对林雾秋说的话,又下床把箱子拖出来,从里面翻出一个旧手机。
当初离开时我只带了一个小行李箱,装着护照和一些现金,还有几件换洗衣服。落地第二天我换了新的手机和电话卡,旧手机丢进床头柜,再也没有打开看过。
我没有什么不能割舍的,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
寄人篱下那几年,我受够了来自所谓上流社会的审视和规训,也受够了宋禹川一家的伪善。国外的环境说不上多好,但至少荷兰人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刻入基因,只要遵守公序良俗,没有人在乎我是谁、我怎么活。
对于我的离开,宋家只当是跑丢了一条狗,无人在意。
于是我潇洒快活地过了四年,偶尔快乐,大部分时候颓靡,手头不算富裕,也不至于拮据。
也可以说,我过得不错。
原本我准备过段时间回国把最后剩余的一点杂事处理完就离开再也不回去的,没想到今天在这里遇到宋禹川和林雾秋,又让我想起一些遥远的往事。
我给旧手机充上电,不多久屏幕亮起,开机发现收件箱和通话记录空空荡荡,不知道是没有人联系过我,还是电话和信息储存的时效有限。
我看着屏幕发了一小会呆,想起去年某段时间我曾出于好奇咨询过NVVE安乐死相关的问题,然后发现自己达不到法律允许的标准,既没有身患重病,也没有遭受无法忍受的痛苦。
但在那个过程中,我思考了很多关于死亡的问题。
如果说死亡的定义是被遗忘,那么或许我已经死了。
后来我跟我的老师,一个怪诞无厘头的德国小老头聊起这个话题,他既不关心我无缘无故去找NVVE干什么,也不管我是不是真的不想活了,而是两眼放光地拍着手说:“不如把这个想法做成你的学期作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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