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第一次,我觉得闫我我这个人,真的好可爱。
·004·
在他十九岁那年,闫我我在QQ空间连载过他的精神分裂代表作《必读贱谱》,收获了不少评论和赞美。
我从不在他日志下评论,因
为如果我要装矜持,扮高冷,就得表现得没别人那么欣赏他。
某天,这厮问我:
“你怎么从不给我评论?”
“我不怎么看你写的东西,你以为我是你?整天偷看我空间。”
某人并没有被我激怒,从容地说:“我一直没找到契机公布我有女朋友,专门发说说又觉得太刻意。”
我赶紧去他日志下评论——
文风很好很自恋,措辞再不要脸一点,就能像我这么优秀了。
闫我我秒回——
明明对我的文风一清二楚,还不承认读过我的日志?
哼,上当了!
我懊恼自己不够冷静,想秒删评论,又怕被他嘲笑输不起。
下一秒,我收到新的回复——
我女朋友最可爱了。
·005·
一次聊天,我故作文艺地向闫我我感慨,现在的人们哪,已经不怎么写信了,我认为以信件方式交流,更容易交心。
我问闫我我:“你的字好不好看?”
他说:“我给你写封信,你自己评判。”
我喜出望外,说好。
就这样,我们交换了地址。
尽管我对写信这回事有着美好的幻想,但实现起来却很本我。
我从笔记本上撕下几页纸就开始写,写完后发现宿舍没信封,也懒得买了,从衣橱里找了只长袜,对,没错,就是长袜,红色,图案是麋鹿和圣诞老人,特有圣诞气氛。
我把几页信卷起来塞进袜子里,然后联系快递寄了出去。
我至今没忘记快递小哥当时的表情。
“你寄袜子?
“是。”
“一只?”
“对,这不是普通的袜子,这是一只会交流的袜子。”
快递小哥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三天后某人收到了信件,特地打电话来确认:
“那只圣诞袜子是你寄的吗?”
“是是是,没错,没找到信封就用这个当信封了。袜子是干净的,别怕。”
某人笑声不迭,我很担心他会不会把肺都笑出来了。
“你也太有创意了,我怎么都不会想到会收到这样一封信。”
我特开心、特骄傲,觉得那只袜子给我长脸了。
“你读信了吗?我的字好不好看?”
“袜子更好看。”
“那你就把它当宝放在枕头边吧。”哼,袜子会比我的字好看?
不一会儿,某人用他那部低像素手机,给我发来一张低像素大合照——我的袜子和他的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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