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莹从大玻璃镜子里瞅我:“怎么啦?”
我一边递给Jack信用卡,一边说:“我有点急事,得回去了。”
悦莹很了解地问我:“你那男朋友来了?丫怎么跟皇帝似的,把你这儿当行宫了,爱来就来,不来就两三个月都不搭理。你还真惯着他,要是我,一脚就把他给踹了。”
我要是能踹他,我也就出息了。
Jack已经拿了信用卡账单来,我大笔一挥就签上自己的名字“童雪”。Jack又绽开他那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谢谢童小姐。今天您消费的总额还差一点就可以达到我们VIP的额度,下次您再来时,我们就可以向总部替您申请VIP。”
什么VIP,就是方便下次再宰肥羊。我跟悦莹说了先走,另外还有店员在替她参谋新衣,Jack亲自送我出门,替我拎着纸袋一直送到车上。
不是不殷情,对着衣食父母,谁敢不恭敬?
所以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果然还比莫绍谦先到。听到大门处传来声响的时候,我早已经拿了莫绍谦的拖鞋,恭恭敬敬地欢迎他进门。
莫绍谦一边换鞋一边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长胖了。”
两个月没见,胖了没有我自己不知道,但他没有丝毫改变。刚从飞机上下来,发型仍旧一丝不乱,衣线更是笔挺如新。反正他不是人,从我认识他的那个时候起,他就仿佛永远活在玻璃罩子里,衣冠楚楚,倜傥风流。
脸上刚洗干净,白白的像新剥了壳的鸡蛋。今天因为陪悦莹去名店所以化过淡妆,而莫绍谦最讨厌摸到脂粉,所以我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卸妆。好在底子好,又还年轻,不施脂粉也能有盈润光泽。我微仰着头,这男人太高,虽然我赤足也有1米73,身高在女人中算不错的了,但仍只得仰视他。出乎意料,他竟然伸手扶住我的头,很随性地吻下来:“唔,很干净。”
他是吻技高手,唇齿缠绵间我就意乱情迷,熟悉而霸道的气息侵占了全部的呼吸。他不耐地啮咬有细微的疼痛,我勾着他的脖子,有意回应他。两个月不见大概还真“距离产生美”,所以他很快被我糊住了,胳膊一弯就把我打横抱了上楼。
他今天有点不对劲,到了床上我才知道,狠得跟拿我当仇人似的。莫绍谦在其他场合都还是衣冠禽兽,只有在床上连禽兽都不如。起初大半年我一看见床都怕,他一来我就恨不得躲在洗手间一辈子不出去。后来他慢慢哄我,自己也肯耐着点性子,才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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