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荆的脖子,似乎随时要砍下去。
李奕荆不傻,在“现在去死”和“待会再死”中很快选择了后者,于是捡起铁锹,找了个没有尸骨覆盖的地方挖坑。
活埋自己,这是足够摧毁一个最坚强的人的精神的事。
他也不例外,在挥动铁铲的过程中,李奕荆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短暂无比的一生来。
他刚来到这个世界时,可以说白纸一张。与人沟通倒是没有问题,不过语言之外的任何东西,他都一窍不通。
在那之前的记忆,只有一片空白。
但还不算很糟,至少他没有被当壮丁抓去充军。他跋涉数百公里,在王朝与联邦国境之间的灰色地带徘徊。
这段记忆也有些模糊,李奕荆回想起来,只觉得自己像条野狗,颠沛流离。有时会揽下一些小活,多半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他不愿回想太多,只记得最后一次揽活后,有个叫洛陵的姑娘空手便止住了他的刀,而她手心里,竟有淡淡的雷光跃动。
她对李奕荆说了许多,似乎想把他带走,但他心虚,见较劲不过,便立刻落荒而逃了,此事就没了下文。
有人好心愿意收留他,这算是比天大的恩情,回想起来真该跟她走。
剩下的时间里,他发誓不再替人杀人,而是吃着野果野菜,走上了没有终点的道路。有时候还需要与野狗搏斗,脑子里除了饥饿就是寒冷,别无他物。
然后他理所当然地晕倒了,醒来时就见到了一个顶着猫耳朵的人,正半蹲在地上,饶有兴趣地瞧着他。
那家伙不肯透露真名,只自称苟猫。苟猫带他填饱了肚子,出于兴致,又教会了李奕荆王朝的文字。
最后,两人离开王朝,在南联邦当了半年佣兵。因为他过人的天赋,接手几次委托后,他的名气越来越大。
直到一次实验性植入体改造手术后,南联邦国防科才从两万人中选中了他,交给他一个看似简单的任务,以及他绝对无法拒绝的报酬。
任务是来王朝找个人,取个东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再负责护送那玩意回联邦。
报酬是准许他使用同调装置,唤醒他过去的记忆,他便可以得知自己身世。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挺憋屈。
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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