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浑浑噩噩的生活,突然被陈雯雯邀请加入文学社,一起看书。
那时的陈雯雯就像一道光一样,当然,这道光是完全和诺诺比不了的。
原著中有描写:对路明非来说,陈雯雯是他生命中第一个女性偶像,给他树立了一个宜室宜家的好女孩形象。十五岁时,路明非觉得世上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娶了陈雯雯。路明非觉得自己有点点希望,是因为他是陈雯雯邀请加入文学社的……
《龙族2》中有写到路明非把自己认识的美女列过一张表。
这张表严格公正,只论脸蛋身材,性格气质什么的全然不考量。
并列第一名的是诺诺和苏晓樯,第二是零,柳淼淼第三,陈雯雯其实只排到第四,这还得考虑到裁判员路明非有因为个人好恶而加分的嫌疑。
所以路明非会喜欢上陈雯雯完全就不是因为长相,而是因为那个陈雯雯对他加入文学社的邀请,他觉得他被选中了,他被“爱”了。
这里的爱要打个引号,这只是路明非这样觉得,因为他太缺爱了。
所以很多人觉得诺诺所做的不值得路明非一直念念不忘,就是因为他们不是路明非。
其实路明非会喜欢上诺诺是理所当然的事。
当然,后来这份喜欢已经变成了执念一样的东西,变成了路明非的心魔。
这份执念里不仅仅是喜欢,还有依赖。
在《龙族4》中路明非在全世界都不相信自己的情况下选择了去找诺诺就是证明,其实这点诺诺要负很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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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路明非为什么会犹豫,我们还是要回到书里找答案。
《龙族3》下中的原文:他扶着酒柜站了起来,跌跌撞撞地想往外跑。
整个酒柜都被他拉翻了,那些名贵的红酒和清酒在墙上撞得粉碎,酒香四溢。
路明非呆呆地站住了,看着自己鲜血淋漓的手,锋利的酒瓶碎片把他的手和胳膊割得伤痕累累。
几秒钟之后火烧般的疼痛传到了大脑,酒精渗入伤口,痛感越发剧烈。
原来这就是自己,普普通通的家伙,酒瓶的碎片都能把他削得鲜血淋漓,痛得他面孔抽搐。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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