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市,一座破败的大厦,一位帅气逼人的少年,一只略显几分呆萌的毛茸茸的小狗。
入夜。
漫天星辰煞气兮兮。
阴风阵阵,不时响起一两声鸦叫。
远处,几盏路灯,泛着煞白的光。
灯下,依稀现出两道人影。
他站在窗前,徐徐转身,慵懒的躺在床上。
这位青年唤做叶殊,叶家庄叶氏之子。
叶殊躺在床上,无力的睁着双眼,看着天花板上泛黄的灯光,回忆着自己所经历的岁月,结果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少值得自豪的事。
他眨了眨眼,叹息了一声道:“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红尘中走一遭,却没能让自己走过的路变得繁花似锦。
房间里的脚气味似乎比前几日浓了些,叶殊想着。
旁边的桌子上有几张流行女团的壁纸,火箭少女101,之中最多的是孟美岐的壁纸。可是现在的他却没了精神。
或许,是习惯了吧。
他将目光投向其它地方。此时小狗还在酣睡。
“何时才能一鸣惊人,走上人生巅峰。”叶殊心里默念道,但由于实在是太困了,所以没有多说什么。他摇了摇头,想到自己暗恋的女神,他的脸上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人的一生需要经历很多,酸甜苦辣,这样才够精彩。
小时候,为了帮助同伴掏鸟蛋,摔过腿。
中学时,总是偷偷拽前面女同学的头发,然后嫁祸给同桌……
似乎都不是光彩的事,叶殊是个典型的宅男,腼腆,还有点闷骚。父母在外面上班,一年回来一次,他能够忍受孤独,喜欢看爱情动作片。
“唉。”他叹息道。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他极喜欢李白的这首诗。
连续的工作,让他身心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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