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漫一直都无比清楚,不管在哪里,唐词永远都是人群中最为闪闪发亮的那一个。
出众的相貌,慵懒的气质。
也因为他是在她心上的人,是她时时刻刻盼着念着的人,所以她总是能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他来。
此时此刻她才发现,原来人的视界会这么窄小,窄得只能容下一人,再看不见其他。
好神奇。
不过,她还以为座谈会他会西装革履,正式着装出席,可没想到,他却穿得一如既往的休闲,满满的美式街头运动风。
藏蓝色T恤,黑色束脚工装裤,一双深棕色的aj倒钩联名鞋,背了个黑色单肩休闲挎包。
俞漫仔细看了看,卧槽了,这身穿搭,全是限量尖货,特别是那双鞋,早就卖断码了。
其实吧,别看俞漫文艺,但或许是受了美潮的影响,她也超喜欢街头风的穿搭,更是一个球鞋爱好者,她看人第一眼看的就是别人的鞋。
从第一次见到唐词开始,她就爱死了他的穿衣style.
街头风设计都有着嘻哈,随意,叛逆不羁的特点,但十分矛盾的是,又显得非常休闲和阳光,还不失时尚感。
唐词完全满足了她对男朋友的所有幻想!!!就是喜欢他这样式儿的!!!
他今天依旧戴了副无框眼镜,额前的碎发似乎有些长了,蓬松中带着些凌乱,堪堪遮住了些眼睛,不羁的街头风中又夹杂着他本身给人第一感觉的文质彬彬的斯文和慵懒,却又丝毫不觉得格格不入。
可能是许久没见他的原因,当俞漫再次看到他,忽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随着他缓缓靠近,她的心跳也跟疯了似的,节拍乱七八糟的,内心os丰富多彩:他来了他来了来了!会不会看我?还记不记得我?我要主动打招呼吗?该怎么打招呼?
他双手抄兜,懒懒散散的迈步,漫不经心的跟他旁边的人讲话,余光注意到有人挡在了自己前面,他下意识撇了一眼,可短暂得不到一秒钟就毫不留恋的收回了视线,那短暂的对视中,他的眼神冷冷淡淡,眼里只剩下冰凉的陌生,似乎是完全不认识她,只当看了一个陌生人。
全本小说尽在乐读小说网!乐读小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