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里,她仿佛就没有什么缺点。这样美的人,光是她甘于平凡这一点,便够吸引人的了。
说是被她的美貌吸引,不如说陆婉带给他的好奇更多。书信往来之后,又发觉了陆婉精神的丰富。
这四年的时间里,寻芳虽然见不到陆婉,但是却通过书信往来而更了解了陆婉,因为这份了解,从而使得寻芳坚定了想要迎娶陆婉的心。
自然,这前提还得是陆婉也肯嫁给他。
“我回来了。”寻芳看着脸上惊讶还没掩去的陆婉,微微笑着说道。
他日思夜想的陆婉,现在就站在他的面前。他高兴极了,但是也预料到了这一场面,所以还不至于太过激动跟疯狂。
陆婉见他这么说,抿了抿唇,眼里的想念也流露了出来。
桃儿如今大了,虽然跟之前一样,做事看着有些冒冒失失的,但是还是很懂得看氛围。
见寻芳他们二人难得再次见面,桃儿识相地从堂前退了下去。
等桃儿离开后,陆婉请寻芳坐下,亲自端了茶壶,给寻芳添了一杯茶。
茶壶是白瓷的,颜色是润润的纯白色。
这茶壶很美,然而托着茶壶的陆婉的手很纤细,手上有细细的青筋,跟寻芳多年拿刀长了一层茧的手不同,陆婉的手就是润的。
怪道有人喜欢拿青葱来形容好看的手,陆婉的手,就真的像是雨后站着水珠的一段葱白,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欢喜。
对于别的女子,长得再好也是别人的,就是再好看,也不过看两眼,但是陆婉的话,是正当肖想,寻芳还想上手摸两把。
在没有成婚前,他能做到的想象也只有摸摸小手这一步了。
因为他们现在的关系,在现代来说,就是确定两情相悦的情侣。
放在现代的话,情侣牵手个小手打个啵儿的也很正常。
但是这里是教条比现代森严许多的古代,虽然现代有许多男人叫嚣着女生越来越强势了。
但是不得不说,现代社会对于男人的福利还是有的。至少他们能跟自己的女朋友想怎么牵手就怎么牵手。
四年前的寻芳,在临走前倒是牵过陆婉的手。但是当时的触感他已经全然忘记了。
主要是,那时候的他情绪太过激动了,只想着让陆婉等他回来,想着跟她确定关系,所以没有好好感受过陆婉的手究竟是个什么触感。
现在想起来寻芳还觉得有些后悔,再次见面,突然牵她的手的话,应该会很失礼吧?男女之情,简直比仗该怎么打还令人纠结。
寻芳也是男人,而且是个直男!是直男怎么可能没有喜欢过女儿?他至今单身已经这么多年了,实在是不想再等下去了!
寻芳脑海里想着陆婉的手腕,脑子里感觉像是有火山在爆发。
“我这次来!”因为情绪太激动,所以开口说话的声音稍微大了些。
可能是因为忽然加大分贝的缘故,陆婉端着茶壶的手抖了一下,被寻芳吓了一跳。
她眼里还藏着天真,有些无辜地看向寻芳。
寻芳还是第一次瞧见她这幅没有防备的模样,被陆婉这么一盯,寻芳的双颊都飞红了。
“我想,我想娶你。你是怎么想法?”寻芳搓了搓自己的膝盖,紧张到大腿都在发抖。
这时候的嫁娶,也不兴求婚这一套。
寻芳原本想半跪求婚,但是又怕陆婉尴尬。但是父母之命的事情,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必须得亲耳听到陆婉说同意,才能下决心去求娶。
陆婉听到寻芳这么说,捏着茶壶的手紧了一下。
确实,寻芳走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明白,让陆婉等他。那么现在寻芳回来了,陆婉也已经不小了,两个人是应该商量着将婚姻大事定下来才是了。
寻芳现在事业上有成,年龄上也适婚,二人又是一个郎才一个女貌很是般配。他们又不是那种真的完全不相识的人,真要算认识,他们已经认识七八年了,只是交流沟通大部分都是靠著书信往来而已。
所以此时,只要双方父母点头,他们是应该成婚的,都没有理由不成婚。
寻芳原本也是这么想的,是否同意确实要问过陆婉,但是二人书信往来已经算是比较了解对方了。
而且陆婉显然也对需方有感觉,除非陆婉只喜欢皮肤白的小白脸,否则寻芳去打了四年仗,只有年纪长了皮肤黑了,身上多了几条疤而已,其余的还是跟往年一样,陆婉不可能说不喜欢他就不喜欢他了。
然而出乎寻芳意料的,陆婉居然在寻芳提出要娶她的时候,表情略带了些犹豫。
这就叫寻芳有些摸不着头脑了。方才二人聊的好好的,陆婉见到他的时候,眼里也都是惊喜跟惊讶,没有厌恶,桃儿也很识相,说明陆婉这几年来心里就只有他一个人。
否则仆人见到他,也不会让他进来。
方才院门那婆子瞧见他,还示意让他进去。说明陆婉应该提早得到了他胜仗回来的消息,所以故意给他留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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